扬州市精诚电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四批江苏省创新型企业
 
  出自于: 发布日期: 2011-12-19 点击率: 6516
 
       2011年12月19日,江苏省科学技术厅、国资委、总工会和工商业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发布第四批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苏科高[2011]363号),扬州市精诚电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四批江苏省创新型企业。
        江苏省创新型企业主要从骨干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产生,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,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,具有持续创新能力,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,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,形成企业独特品牌,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,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,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,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。自2008年首批认定以来,共进行了四批次认定。
        通过此次认定,公司创新发展能力得到了四部门的检阅和一致认可,公司亦将进一步深化创新型企业建设,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不断加大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,争取为国家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作出更大贡献。